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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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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至尊终身寿险是哪家保险公司的?

光明至尊终身寿险的承保公司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属于大牌名企,在寿险行业占据重要地位。 承保公司实力强 据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目前注册资本达到54亿元人民币,资本实力位于国内寿险公司前列。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能为用户提供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满足客户养老、意外、医疗、教育、资产管理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承保公司分支机构多 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已经在全国开设了24家省级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全国80%的人口区域,也就是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人都可以购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享受该家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 承保公司偿付能力充足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仅实力强劲,而且公司运营稳定,据该家保险公司2021年4季度偿付能力二代报告摘要显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9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37%,2021 年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 A。可以看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均高于监管规定,用户投保永明光明至尊终身寿险后可以享受到长期稳定的保障。 可以看出光明至尊终身寿险的承保公司具备大品牌、分支机构多、风控强等优势,用户购买该款保险产品,强大的保司会给予被保险人稳定、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和服务。加上该款保险产品本身具备保额逐年递增、航空意外身故或高残保障更多、满足条件能对接养老社区、可以帮助用户达到财富指定传承等目的,因此用户投保比较划算。

光大永明光明至尊终身寿险保什么?

光大永明光明至尊终身寿险的保障责任丰富,主要包括四项:身故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及航空意外高度残疾保险金。 1、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因意外以外的原因身故/高残,给付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因意外或等待期后身故/高残,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高残保险金: ①18周岁(不含)前:按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进行给付; ②18周岁(含)后且在交费期内:按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进行给付; ③18周岁(含)后且交费期满及以后:按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三项的最大者进行给付。 2、航空意外身故/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高残的,保险公司按“身故/高残保险金”和被保险人身故/高残时对应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两者之和进行给付,合同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身故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高度残疾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给付后合同终止。 注:具体保障责任请以保险条款及保单合同为准。 除了上述保障责任之外,若用户的保费满足条件,还可以对接养老社区,获得旅居养老服务、长居养老服务或旅居+长居养老服务。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是什么保险?

这款产品计划由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金保险与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可选)组成。投保人需年满18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自然人。下面对主险和万能险(可选搭配)的保障内容进行介绍。 1、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 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提供“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两项保障。 ①养老年金 从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金额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月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8.5%; 年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险单年度内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将向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 ②身故保险金 养老年金领取前:max(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2、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 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提供“年金”和“身故保险金”两项保障。 ①年金 生效满十年后被保险人可申请领取。按照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注:在同一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的累计年金领取和部分提取金额之和以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 ②身故保险金 max(个人账户价值,已交保费与累计已领取的年金及累计部分提取金额的差值)。 注:以上产品解读仅供参考,具体保障请以保险条款及保单为准。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优缺点有哪些?

1、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优点有哪些 ①终身领取,补充养老 产品领取金额确定,保证领取20年,避免不幸提早身故导致的年金损失风险,这样就相当于提前确定未来保障。而且领取金额是确定的,可领至终身,享受与生命等长的养老保障,也就是说,活得越久领得越多。还可选择搭配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养老年金转入万能账户实现二次增值! ②自助选择,灵活安排 产品交费灵活,有8种交费方案,分长期或短期任君选择。领取也比较灵活,女性最早55岁就可能领取,男性最早60岁就能领取。若遇到资金周转难题,也可以选择退出,保单现金价值持续至保证领取期结束,若在此期间内退保,仍有现金价值退还! ③特权多样,随需规划 保单权益多,产品支持加减保。同时,光明一生养老年金支持减额交清,若资金周转不灵,缴费压力大,可以通过减额交清,用申请当日的现价净额一次性支付保费。可对接养老社区,购买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单张保单保费累计大于等于一定额度可申请加入“光大安心养老计划”,养老无忧更安心! 2、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缺点有哪些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计划属于年金+万能账户的形式,优势比较突出也值得肯定。产品没有明显的缺点,如果非要挑出一点,那可能就是前期现金价值不高。所以,投保后一般不建议大家过早退保,否则得不偿失。 注:以上产品解读仅供参考,具体保障请以保险条款及保单为准。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如何理赔?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有哪些特色?理赔案例有哪些?

1、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有哪些特色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金保障特色还是比较突出的,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终身领取,补充养老 产品领取额确定,可领至终身,提供与生命等长的养老金保障。且到达约定养老年金起领年龄后,确保一定给付未来20年的养老年金领取额。搭配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投保,年金若不取出,还能转入万能账户,进行二次增值。 ②自主选择,灵活安排 产品交费灵活,支持趸交、年交。多种交费期可选,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次交清/3/5/10/15/20/25/30年交。领取也灵活,可选月领或年领,领取年龄3种可选:男性:60、65、70周岁;女性:55、60、65周岁,大家可自主规划。 ③服务周到,养老无忧 购买这款产品,单张保单保费累计到达一定程度,就可以申请“光大安心养老计划”,入住光大养老社区。 2、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理赔案例 投保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到达约定养老年金起领年龄后,确保可以获得未来20年的养老年金领取额,而且领取金额是确定的,活得越久领得越多。具体理赔案例如下: 30岁的李先生长远考虑,为自己投保了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年交保费5万元,选择20年交费,总计交费100万元。李先生计划在60周岁退休,所以养老金起始领取年龄选择在60周岁,每年领取金额116150元,保证领取金额232.3万元。 假设李先生在70岁身故,在领取了10笔年金后,家人可一次性获得保证期间内剩余的10年年金,累计领取232.3万元; 若李先生在90岁身故,累计可领取360.065万元; 若李先生在100岁身故,累计可领取476.215万元。 注: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保障请以保险条款及保单为准。

如意尊星火版具体保哪些?

1、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为17周岁及以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18周岁及以后、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确定的对应比例。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18周岁及以后、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含)后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确定的对应比例。 注:《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对应比例:到达年龄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 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 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注:具体保障请以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为准。 投保建议请参考如意尊星火版评测文章:如意尊星火版怎么样?加减保写入合同,值得买吗?https://www.huize.com/pingce/1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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