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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母婴计划  

  • 市场首创孕妈投保
  • 出生首日可入保
  • 创设妊娠期保障
  • 可搭配医疗加油包

保障权益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18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分支机构分布:广东、北京、上海、四川、江苏、重庆。在慧择投保时,仅限在广东(含深圳)、北京、上海、四川销售。不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影响您的服务体验,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投保咨询、在线投保、承保、保全、理赔报案流程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投保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投保信息,并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如被保险人(含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类险种的被保险人)健康和职业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或者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在保单承保后又提出补充告知,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1)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有权不同意承保或解除合同; (2)如发生保险事故,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退保损失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将通过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合同发出日即视为保险合同签收日。本产品犹豫期为自保险合同签收日次日零时起15天。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阅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将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犹豫期后退保,保险公司将退还您现金价值会有损失。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成购买后,保险公司会把电子保单发到您的邮箱。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仅限投保人,且投保人只能为个人,保单生效后16日内会发送至您的邮箱。

其余须知:

  1. 1. 阅读材料:投保前请您详细阅读以下材料《复星联合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款)产品说明书》、《忠诚客户”权益》、《投保须知》、《复星联合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运营规则》、《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款)投保规则》。
  2. 2. 被保险人要求:
    (1)被保险人为身体健康,在中国大陆常住或生活的人员。
    (2)投保母婴计划的第一被保险人重疾职业类别须为1-5类;6类、0类职业不可投保。
    (3)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及其他要求: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为孕周大于20周且小于30周的20-45周岁女性。
  3. 3. 投保人要求:
    (1)投保人的年龄≥20周岁且年交缴费期满时不能超过70周岁。
    (2)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投保母婴计划,投保人仅限第一被保险人本人或其配偶。
  4. 4. 身故受益人:可以为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投保母婴计划的第一被保险人及第二被保险人需分别指定身故受益人。
  5. 5. 交费方式:

    保障期限

    缴费方式

    30年

    趸交

    5年

    10年

    15年

    20年

    /

    终身

    /

    /

    /

    /

    20年

    30年

  6. 6. 保额限制:投保母婴计划的第二被保险人最低保额10万元,且必须为1万的整数倍,最高保额为50万元。
  7. 7. 体检规则:无体检。健康告知异常需进行人工核保,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投保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投保时需提供完整的孕产期检查资料。
  8. 8. 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款)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18-50周岁,且在缴费期满时不能超过70岁。
    2.职业限制:职业类别为1-4类,5、6、0类职业不可投保。
    3.缴费期间:4年、9年、14年、19年、29年。
  9. 9. 投保规则:投保人为女性时,不能附加投保人豁免。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复星联合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23〕疾病保险 017 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发〔2023〕 376号
附加条款
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 款)条款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23〕疾病保险008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发〔2023〕 215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投保妈咪保贝保险时,选择投保了所有附加可选责任。被保险人第一次罹患重大疾病(非恶性肿瘤-重度),本次正常赔付,后续如超过间隔期被保险人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是否赔付?
A按照条款约定,赔付重疾多次给付保险金责任(可选)和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责任(可选)。
Q新生儿出生后不久发生重疾,就可以赔付重疾是吗?
A在新生儿出生后至满28天前,申请增加新生儿为第二被保险人后,新生儿按保险合同享有相应的保障,即:自新生儿出生后180日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Q母婴计划中的妊娠身故保险金责任,是否对第一被保险人(母亲)身故原因有限制?
A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母亲)在首个保单年度内于妊娠期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10万元给付妊娠身故保险金。上述情形下,胎儿活产出生的,本合同继续; 胎儿未活产出生的,本合同终止。对母亲身故原因无限制。
Q母婴计划,24周投保,后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流产,新生儿终止抚恤金还发放吗?
A第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首个保单年度内,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终止妊娠23或死胎24或死产25的,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本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 120%给付新生终止抚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Q投保母婴计划,新生儿的保障是在新生儿出生之前就定好投保计划,还是等出生后再确定投保计划?
A在首次投保母婴计划时,就需要把未来新生儿的保障额度、缴费期限、保险期间等确定好(在投保过程中依照提示填写即可),出生后按时申请增加新生儿为被保险人即可。
Q国外生孩子,如何投保?
A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应当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居住合计满三分之二或以上时间(填写出境人员问卷);如在国外有产检,需提供产检报告翻译件。
Q母婴计划,必须进入人工核保,完整的6次产检报告: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如果孕妇妈妈是24周投保,那后续的28周、30周产检资料还要提交吗?
A不需要提交。
Q母婴计划投保时间要求是孕期20周到30周,投保时需要提供一系列资料供保险公司核保人员审阅。会不会出现产检资料不足,核保人员要求提供额外资料的情况?
A国内正规医院对孕妇孕前检查有标准的流程、检查要求及项目,一般医生均会按照标准要求孕妇做相应检查。通常情况下,投保时提供这些检查资料,即可满足核保人员要求,一般不会要求提供额外资料。
Q30岁以上的孕妇,孕产妇保健册中妊娠风险分级可能会标为黄色。这种情况,是不是不可以投保母婴计划?
A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一般均可顺利投保母婴计划。妊娠风险等级为黄色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产检资料,供核保人员评估后确定是否可以投保母婴计划。
Q投保母婴计划后,孩子出生后怎么增加孩子为第二被保险人?
A可通过复星联合官微自助增加孩子为第二被保险人。目前此项功能正在开发中,即将上线,届时通知。
Q投保母婴计划后,对增加新生婴儿为第二被保人的时间有要求吗?
A投保人在活产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至满 28天前(含第28天),可申请新增该新生儿为第二被保险人,无需健康告知及人工核保;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满28天后至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当日),申请新增新生儿为第二被保险人信息的,须进行健康告知并经人工核保;
未在首个保单周年日前申请新增新生儿为第二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Q丈夫为妻子投保母婴计划,那后面等宝宝出生后可以增加投保人豁免险吗?
A在宝宝出生之日起至满 28天前(含第28天),可申请新增该新生儿为第二被保险人,同时申请增加投保人豁免险。
注意:当投保人为母亲时,不能增加投保人豁免,请父亲投保。
Q母婴计划,孕妈是否在首次投保时就要确定保障期间,增加第二被保人时能否修改?
A增加第二被保人时不能修改保障期间。
Q母婴计划,缴纳第二期保费是在首次投保日期,还是增加第二被保人的日期?
A母婴计划整个保单的第二年及以后的续期保费,按首次投保日期对应的日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