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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 | 15天 |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销售(不含港澳台)。目前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天津市,河北省,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设有分公司,对于以外地区的客户,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您可通过登录同方全球官方微信服务号“同方全球人寿”获得安全、便捷、及时的查询、保全、理赔等在线服务;您还可以通过拨打同方全球全国客服热线:956095获得优质服务。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投保咨询、保全、理赔等线上服务。 |
| 如实告知 | 订立合同时,您应当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进行如实告知。 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会把已收的保险费退还您。 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当日零时起正式解除。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您在犹豫期后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将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因此承受一定损失。。 |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本保险产品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您注意通过电子邮箱、承保短信查收电子保单并确认保单内容您可拨打客服热线956095申请保险费发票。 |
其余须知:
| 主条款 | |
| 同方全球「臻享年年2026」互联网养老年金保险_条款 | 同方全球人寿〔2025〕养老年金保险034号/同方全球发〔2025〕1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