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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相守2号长期医疗保险(超越保免健告转保版)  

披露名 : 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

  • 真0免赔价格领先
  • 家庭单灵活组合
  • 可低价升级重疾特需
  • 20年保证续保

保费
查看银行限额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于2017年1月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并在广东省广州市正式开业。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等信息请查询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下的“偿付能力信息”栏目(网址:www.fosun-uhi.com)。截至当前,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目前在以下区域设有分支机构: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江苏省、重庆市。暂未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消费者所在地区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能存在服务环节增加、时效相对较长等问题,但不影响保单保障权益。请投保人对此予以确认后再进行投保。
线上服务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已为本产品合同内容变更线上服务开通客户联系方式变更、客户资料变更、保险合同补发、交费方式及交费账号变更、合同效力恢复、犹豫期解除合同等项目;理赔线上服务已开通在线报案、在线理赔申请等项目。其他线上服务项目,您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对尚未开通线上服务的项目,您也可拨打客服热线4006-11-7777进行咨询和办理。
如实告知 请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实进行告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与上述告知内容不符,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退保损失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时,应当向复星联合健康保险送达:(1)解除合同申请书;(2)本合同/附加合同;(3)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本合同/附加合同的效力至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的次日零时或解除合同申请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二者中以较晚者为准)终止。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自收到完整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被保险人名下的现金价值。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首期保费、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收费。
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默认提供电子保险合同。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将通过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短信链接发送电子保险合同,请投保人提供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
如您需要提供发票,可在保单犹豫期后,如无犹豫期则为承保日次日。投保人可通过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全国客服热线4006-11-7777或登录官网(www.fosun-uhi.com)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保险合同及发票查询、验真。
续保提示 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自投保人首次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零时起算。
(一)保证续保期间内的续保
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前,若保险公司未收到投保人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投保人申请续保,投保人按续保时对应的保险费率足额支付保险费后,续保后的保险合同自上一个保单保险期间届满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保证续保期间内,除下列情形外,保险公司不会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且本产品的停售也不影响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将一并终止,投保人在下列任一情形之后的投保或续保申请均等同于首次申请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即使保险公司同意了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期间和等待期也将重新开始计算:
(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依据“6.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约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投保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
(3)投保人在本合同所指的“4.2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内,未足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4)保险公司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赔付的本合同保险金达到了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合同总赔付限额。
(二)保证续保期间届满的续保
在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本产品仍在售,投保人想继续享有本产品提供的保障,需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投保人按前述约定提出投保申请的,视为投保人申请续保,保险公司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若保险公司审核同意续保,投保人按续保时对应的保险费率足额支付保险费后,新续保的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并进入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1)本产品已停售;
(2)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99周岁;
(3)未通过续保审核;
(4)本合同已解除。

其余须知:

  1. 1. 阅读文件: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文件《投保须知书》、《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 (费率可调)(互联网)产品说明书》 、《自动续保须知》、《人身投保提示书》、《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 (费率可调)(互联网)免责条款》。
  2. 2. 指定医疗机构清单和特定药品清单:《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医疗机构清单(点击可查看)》、《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特定药品清单(点击可查看)》。
  3. 3. 星相守2号长期医疗保险(超越保免健告转保版)转保规则
    (1)转保申请时间
    客户持有超越保系列产品保单,上一年度医疗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届满前30、后60天内可申请转保。
    本规则所称超越保系列产品,包含:复星联合超越保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超越保)、复星联合超越保2020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超越保2020)和复星联合超越保医疗保险(2022版)(以下简称超越保2022)。不包含:超越保系列产品不包含复星联合超越保无忧版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
    (2)健康告知及审核
    转保时提供上一年度超越保系列产品保单号,无需进行健康告知,按风控平台续保规则执行。转保不可选择可选责任,如前序投保时以有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转保后不可变更为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
    (3)转保后的计划选择
    A.仅可选择本产品10,000元免赔额计划;
    B.超越保计划一、三,超越保2020计划一,以及超越保2022保单,可转保本产品计划一;超越保计划二、超越保2020计划二,可转保本产品计划一或计划二。
    (4)转保生效日期
    保险合同届满日前申请转保的,可指定上一年度保单生效对应日生效;保险合同届满日后申请转保的,按照核保通过且交费成功的次日作为保单生效日。
  4. 4. 投保人资格
    (1)投保人应为18周岁(含)-70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投保人可以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投保。
  5. 5. 被保险人资格
    (1)首次投保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1周岁(含)至70周岁(含)之间;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应不超过99岁。
    (2)根据《复星联合健康职业分类表(2020版)》,被保险人的“重疾/医疗”职业类别应为1-4类,0类、5类、6类职业不可投保本产品。
    (3)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并经保险公司核保通过。
    (4)50岁及以上被保险人,需通过国家医保局页面授权保险公司查询该被保险人个人医保信息。
  6. 6. 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产品基本特性
    (1)保险期间:一年,保证续保期间20年;
    (2)缴费期间:趸交(一次性交清);
    (3)犹豫期:15天;
    (4)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新续保合同无等待期
  7. 7. 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保险期间届满时的续保规则
    若您投保本产品后,选择转保至其他医疗险产品,则在您完成转保后,本产品不再支持续保。
    1、续保申请期限本产品保证续保,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
    (一)新续保合同交费期
    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前,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约定接受投保人续保本合同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新续保合同交费期。
    若投保人在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内未足额支付保险费,则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保证续保期间内的续保
    1、续保申请
    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前,若保险公司未收到投保人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投保人申请续保,投保人按续保时对应的保险费率足额支付保险费后,续保后的保险合同自上一个保单保险期间届满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
    2、等同于首次投保情形
    保证续保期间内,除下列情形外,保险公司不会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且本产品的停售也不影响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
    投保人在下列任一情形之后的投保或续保申请均等同于首次申请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即使保险公司同意了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期间和等待期也将重新开始计算:
    (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投保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
    (3)投保人在新续保合同交费期,未足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4)保险公司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赔付的本合同保险金达到了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合同总赔付限额。
    3、保险责任的续保
    (1)保证续保期间内已发生过重大疾病补充关爱保险金给付,则续保时不可再投保重大疾病补充关爱保险金责任。
    (2)首次投保时未选择投保重大疾病补充关爱保险金责任,则续保时不可增加该责任。
    (3)续保时可增加投保除重大疾病补充关爱保险金责任以外的可选责任。
    (4)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责任,若已发生过一次赔付,则保证续保期间内,次年及之后的新续保保险合同不再包含该责任。
  8. 8. 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续保方式
    1、自动续保的变更:续保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或者在承保后通过保全项目“自动续保选择权”变更续保方式。
    2、选择自动续保方式续保的,投保人需提供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并授权保险公司在保单生效对应日,自该账户自动扣取续保保费,扣费成功则自动签发新一年度保单。生效对应日未扣费成功的,保险公司将在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内持续扣款直至扣款成功或者新续保合同交费期截止。
    3、新续保合同交费期结束仍未扣费成功,或者投保人已通过保全项目“自动续保选择权”将“是否自动续保”改为“否”,且投保人未在新续保合同交费期结束前在续保平台自主提交续保申请并完成保费支付的,则本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将一并终止。
    4、续保合同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续保当时年龄对应费率计算。
    5、同时投保附加险的,如续保时附加合同仍满足约定续保条件的,则保险公司将同时扣取主险与附加险合计应交保费,如金额不足则主险、附加险均无法缴费成功。
  9. 9. 星相守2号长期医疗保险(超越保免健告转保版)核保规则
    1、满足以下情况需提供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进行人工核保:选择10,000赔额,且年龄60周岁。
    体检报告需至少包含以下项目:
    a、物理体检: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科/外科、耳鼻喉
    b、尿常规
    c、心电图
    d、影像检查:甲状腺B超、男性腹部B超、男性前列腺B超、女性妇科B超、女性乳腺B超、胸片或胸部CT
    e、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ALT/GPT)、血清谷草转氨酶(AST/GOT)、碱性磷酸酶(ALP/AKP)、谷氨酰转移酶(GGT)、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
    f、血脂:总胆固醇(CHOL)、甘油三脂(TG)、高密度脂蛋白(HDL)、低密度脂蛋白(LDL)
    g、血糖: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
    h、血常规: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测定(HGB)、红细胞平均体积(MCV)、白细胞计数(WBC)、白细胞分类(DC)、血小板计数(PLT)
    i、肾功能:尿素氮(BUN)、肌酐(CREA)、尿酸(UA)
    j、乙肝五项: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表面抗体(抗-HBs)、乙肝e抗原(HBeAg)、乙肝e抗体(抗-HBe)、乙肝核心抗体(抗-HBc)
    k、女性被保险人妇科检查
    3、本产品被保险人如因公司风控筛查异常且经公司审核不通过,不支持投保。
    4、BMI值大于29会进入人核(BMI=体重/身高²)。
  10. 10. 份数限制: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仅限投保一份,且不可与其它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同时投保。
  11. 11. 增值服务:2026年1月起,投保本产品即可享有健康管理服务,详见《健康管理服务手册26年版》(点击可查看);2026年1月以前投保的保单享有的健康管理服务详见《健康管理服务手册25年版》(点击可查看)。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保单生效时间)期间投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满足保费要求可免费享受增值服务,具体保费要求详见《增值服务介绍》(点击可查看),具体增值服务申请路径详见《增值服务使用手册》(点击可查看)
  12. 12. 限时活动方案: 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投保本产品,符合保费要求,可享受商保创新药、普药现金券服务,详见《服务简介》(点击可查看),具体增值服务申请路径详见《增值服务使用手册》(点击可查看)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复星联合优选二号长期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条款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25〕医疗保险051号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发〔2025〕402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这款产品的体检抵扣免赔额规则是什么?
Aa、客户无论生病与否去指定医院做条款列明的指定项目体检,均可以抵扣免赔额,假设客户的体检项目中,仅部分项目在条款列明的指定项目中,则按照发票科目按照条款列明的制定项目进行相应的抵扣,未在条款列明的项目不参与抵扣。
b、客户去指定医院的体检中心做体检套餐,体检套餐的费用清单可以拆分出项目的,条款列明的指定项目可以抵扣免赔;如体检套餐的费用清单不能拆分项目价格明细,则不能抵扣。
医疗机构以及可抵扣的体检项目如条款释义,如下:
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清单可登陆保险公司官网或致电查询相关信息),以及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
(1)除另有约定外,位于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执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最新公布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立医院;
(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
(3)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4)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5)以上机构中的特需门诊或病房(包含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是否开放视具体保险计划而定。
指定项目
(1)男性项目:胸部CT、肝脏超声检查、甲胎蛋白检验、胃肠镜检查;
(2)女性项目:胸部CT、肝脏超声检查、甲胎蛋白检验、胃肠镜检查、乳腺钼靶X线摄影检查、乳腺超声检查、TCT检查、HPV检查。
注:一旦客户发生过理赔,下一个保单年度开始免赔额将恢复为首次投保所确定的免赔额。体检费用也不能抵扣免赔额,后续各保单年度都不能抵扣
Q这款产品的社保身份投保的就医赔付比例为?
A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含“医保统筹”报销金额为0情况),则赔付比例为60%。
Q这款产品的免赔额以及计划续保时可以调整吗?
A本产品保单免赔额首次选定后,后期续保不支持调整,除非是无理赔自动调整。且计划一,计划二之间续保不支持变更计划。
Q具体的医院清单及药品清单,保司官网查询的路径是?
A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官网www.fosun-uhi.com→保单服务→指定医院及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