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5天 |
等待期 | 3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仅限在广东、北京、上海、四川销售。 |
线上服务 | 您可通过登录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官微获得保单查询、在线保全等售后服务,您还可以通过拨打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全国客服热线4006-11-7777获得优质服务。 |
如实告知 | 投保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投保信息,并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如被保险人健康和职业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或者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在保单承保后又提出补充告知,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1)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有权不同意承保或解除合同; (2)如发生保险事故,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退还保险费。 |
费用扣除 | 解除合同: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二者较早之日)起,有5日犹豫期,在此期间,您若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若您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退还您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
退保损失 |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您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成购买后,保险公司会把电子保单发到您的邮箱。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仅限投保人,且投保人只能为个人,保单生效后16日内会发送至您的邮箱。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条款 |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21〕医疗保险 016 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发〔2021〕1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