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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金禧一生年金保险(2023版)  

  • 投保无健康要求
  • 最快第五年起领
  • 保单利益持续终身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河南、江苏、上海设有分公司。本产品销售地区:北京、上海。
线上服务 本产品可以为您提供在线投保、核保、回访、保全、退保等在线服务。
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
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费用扣除 保险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各项欠款,保险公司按照您和其他权利人与保险公司的约定,在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退保损失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含第15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
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向您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单(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务必正确填写邮箱地址),并将电子保单发出日作为保单签收日(签收日起开始计算犹豫期),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也可以登录弘康官网、弘康人寿公众号,对电子保单进行查询并下载。如需要纸质保单可在“弘康人寿”公众号申请后寄发(首次免费),如需要发票请联系客户服务热线956097。

其余须知:

  1. 1. 阅读文件: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投保须知》《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投保人声明》《弘康金禧一生年金保险(2023 版)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产品说明书》
  2. 2. 被保险人年龄:
    5年交:出生满30天-60周岁(含30天、60周岁);
    10年交:出生满30天-55周岁(含30天、55周岁)。
  3. 3. 投保人年龄:年交投保人年龄≥18周岁,且年交投保人年龄+缴费期≤70周岁。
  4. 4. 缴费年限:若为第5保单周年日领取,则缴费年限为5年;若为其他领取日,则缴费年限为5/10年。
  5. 5. 职业限制:不限职业。
  6. 6. 投被保险人关系:本产品投保人除了可以为自己投保以外,还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投保。
  7. 7. 证件类型:投保人支持居民身份证,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仅限0-15周岁)、出生证(仅限0-2周岁)、港澳台通行证。
  8. 8. 保费要求:最低保费为1000元,超出部分为1000元的整数倍。
  9. 9. 风险保额:本险种不累计风险保额。
  10. 10. 财务核保规则:累计应交保费大于1000万元需财务核保。
  11. 11. 税收居民身份:本产品仅支持“中国税收居民”客户投保,不支持“非中国税收居民、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客户投保,请您在投保时务必确认投保人、被保险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弘康金禧一生年金保险(2023 版)条款 弘康人寿[2023]年金保险008号/弘保发[2023]292号-1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电子保单有效力吗?
A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会将电子保单发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里。根据法律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Q年金领取方式是否支持变更?
A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半年领、季领和月领四种,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Q年金首次领取日是否支持变更?
A本合同的年金首次领取日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其中一种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Q年金由谁领取?怎么领取?
A除另有约定外,年金受益人约定为被保险人本人,由被保险人本人领取。
投保时年金默认累积生息,如需领取年金,被保险人可通过官网申请申请领取。累积生息利率可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披露> 专项信息 > 新型产品 > 利率公告询。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也可以保全变更年金领取方式为自动给付至被保险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