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瑞先生 | 保险金额: 12万元 | | 月交保险费: ¥16.63 | |
性别: 男 | 保险期间: 20年 | |||
年龄: 23周岁 | 缴费方式: 20年交 |
1、轻症疾病保险金:12万元;
2、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豁免后续保费;
3、身故保险金:累计所交保费;
4、中症疾病保险金:24万元;
5、中症疾病豁免:豁免后续保费;
6、猝死关爱保险金:12万元
犹豫期 | 20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除宁波)、重庆、陕西、湖北设有机构。本产品销售地域为全国。如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投保可能存在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线上投保、保全、理赔等服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各主要业务的办理流程 (1) 投保:投保人在线填写并提交投保申请,瑞泰人寿审核通过后实时承保,投保人缴费成功次日零时保单生效; (2) 保全:投保人提交保全申请,瑞泰人寿审核通过后生效。对于退保或部分支取申请,款项将退回投保人本人的指定账户; (3) 理赔:受益人向瑞泰人寿报案并提交理赔文件,瑞泰人寿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向受益人支付赔款。 *详细内容参见保险合同及客服指南。 |
如实告知 | 您确认电子投保单各项内容均完整、真实、无误,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保险公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费用扣除 | 保险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或退还现金价值时,如果您有欠交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先行扣除上述欠款。 |
退保损失 |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您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成购买后,会把电子保单发到您的邮箱。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支持官微申请电子发票,会发送到您的预留邮箱。 *本产品保费为月缴,投保成功后在缴费年限内,在每月保费应交日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瑞泰瑞扬特定疾病保险条款 | 瑞泰人寿[2021]疾病保险008号/瑞泰人寿〔2021〕1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