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00%比例,费用由保险公司向医院直付,张女士没有额外再花一分钱。
等待期 | 3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广东、深圳、上海、北京、四川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若在保险期间内该被保险人已有理赔记录且理赔金额大于零,对于该被保险人,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若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无理赔记录,或理赔金额为零,保险人退还未满期保险费未满期保费=保险费×[1 -(保险单已经过天数 0保险期间天数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
续保提示 | 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请投保人投保前充分理解此产品保险人停售或调整产品的可能性。存在以下情形的,保险人将不再接受投保人重新投保申请:1)本附加合同统一停售;2)不符合投保条件的情形;3)保险人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原则,不同意重新投保的其他情形。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未成年人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2020通用版) | C00005032512020043001762 |
附加条款 | |
附加个人住院和特定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20通用版) | C00005032522020041600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