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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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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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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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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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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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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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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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在保险合同生效10天后,林先生感染了高致命性禽流感,则林先生可领取保险金额20万。
2、如在保险合同生效10天后,林先生感染了高致命性禽流感不幸身亡,尚未领取保险金的,则保险金20万元将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等待期 | 1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湖南、福建、广西、江苏、四川、浙江、大连、山东、重庆、云南、陕西、辽宁、江西、山西、天津、安徽、湖北、河南、宁波、黑龙江、河北、贵州、青岛、内蒙古、吉林、海南、甘肃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仅限在有分支机构的省、市、自治区的人士购买。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
续保提示 | 本保险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30日内申请续保,经保险人同意且投保人向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后,本保险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之次日零时起续保,保险人将重新签发保险单。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禽流感特定疾病保险(2021A款)条款 | C00002432612021040639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