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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安7号中老年人意外险  计划一

披露名 : 孝心安7号中老年人意外险 (消保审查编号: YX31090026061201)

  • 不限社保范围
  • 高性价比
  • 中老年特色保障

保费
查看银行限额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无锡、常州、浙江、温州、宁波、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苏州、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东莞、深圳、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线上服务 (1)投保咨询方式、客户投诉渠道:您可以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90进行咨询或投诉。
(2)保单查询方式:
电脑端:在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首页(www.95590.cn)“快捷服务→保单查询”中查询电子保单。
移动端:在中国大地保险移动商城首页(m.95590.cn)“服务→保单查询”中查询电子保单。
如实告知 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前各项询问按规定如实详细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所有告知事项均需以提交的电子或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退保损失 在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本合同。自收到相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我司退还相应现金价值。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退保事项请咨询业务员。
现金价值=净保费×[1-m/n] 。其中,m为保险合同已生效天数,n为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的天数,保险合同已生效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净保费=保费×(1-35%)。
支付和凭证 (1)保险费支付方式:您可以使用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交纳保费。银行卡方式目前支持的银行详见:http://www.95590.cn/bwzx/qfbc/fkfs/index.shtml
使用微信、支付宝交纳保费需绑定手机号码,并输入密码或指纹完成付款。
(2)保险单证及保险费发票的配送方式和收费标准:互联网途径销售的保险默认提供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如需提供纸质保单和发票,请您联系在线客服,我们的客服人员会为您安排配送,配送方式及收费标准请以出单地分公司安排为准。
续保提示 本产品是非保证续保产品。
医院范围 医疗机构重要提示:本产品医疗机构限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其中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不承担给付责任的医疗机构为: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所有医院;2)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3)辽宁省的铁岭市、葫芦岛市所有医院;4)吉林省的四平市所有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5)内蒙古赤峰市所有医院;6)河南省除郑州市外的所有医院,郑州市的登封市、中牟县所有医院;7)河北省的唐山市所有医院;8)山东省的安丘市所有医院;9)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所有医院。

其余须知:

  1. 1. 投/被保险人: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50-80周岁(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生活自理能力的自然人;不承保外籍(含港澳台)人士,保障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年龄需为18-70周岁(含)。
  2. 2. 投保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不符合投保的地区: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河北省除石家庄市以外地区,河南省除郑州市以外的地区,黑龙江省的黑河市、大庆市,吉林省除长春市以外地区,江苏省的宿迁市、南通市,辽宁省的铁岭市、葫芦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除银川市以外地区,山东省的德州市、安丘市、淄博市、烟台市,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天津市的静海区、西青区、滨海新区,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以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以外地区,云南省除昆明市以外地区。
  3. 3. 投保份数:同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4. 4. 保障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保单生效时间最早为投保成功并缴纳保费后的第7天零时。
  5. 5. 投被保人关系:本产品仅支持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投保。
  6. 6. 承保职业:本产品承保职业类别为1-3类的人员,职业类别请参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险职业分类表(2020年版)》;外卖、快递等以非机动车、摩托车为职业交通工具者不在可投保范围内;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或所处工作状态对应的职业类别超出前述范围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 7. 医疗机构重要提示本产品医疗机构限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其中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不承担给付责任的医疗机构为: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所有医院;2)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3)辽宁省的铁岭市、葫芦岛市所有医院;4)吉林省的四平市所有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5)内蒙古赤峰市所有医院;6)河南省除郑州市外的所有医院,郑州市的登封市、中牟县所有医院;7)河北省的唐山市所有医院;8)山东省的安丘市所有医院;9)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所有医院。
  8. 8. 意外伤害医疗: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障,包含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费用;不限社保范围,在责任范围内,每次事故免赔200元,门诊费用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按照100%赔付;未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按照80%赔付;住院费用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按照100%赔付;如未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按照80%赔付。
  9. 9. 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病理性骨折/疲劳性骨折或被诊断为骨质疏松并因该病症而导致的骨折产生的医疗费用;不承担因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性椎间盘等类型)、肩周炎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
  10. 10.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本产品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天数为0天,单次事故赔偿天数15天为限,累计赔偿天数180天。
  11. 11. 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按100%比例给付。
  12. 12. 本产品中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意外伤害,本责任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即5万;交通事故包括被保险人使用交通工具或他人使用交通工具(含被保险人作为行人身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13. 13.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乘坐营运汽车”是指乘坐合法运营的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是指驾驶、乘坐私家车,家用车,不含摩托车。
  14. 14. 住院探望费用: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在保险公司认可得医疗机构住院接受治疗的,住院超过七日并且需要一位近亲属、配偶父母、被保险人的其他合法监护人或者一位朋友前往探望,为此发生的往返经济型公共交通工具费和十日内住宿费用,保险人合同约定方式给付保险金;不包括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每日住宿费用以人民币1200元为上限。
  15. 15. 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或关节脱位,在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发生本附加险条款中《骨折或关节脱位给付比例表》所列骨折或关节脱位类型之一并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给付比例表》中所列该骨折或关节脱位类型的给付比例x系数x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保险金额计算给付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同一块骨发生多处骨折的,该骨折属于《给付比例表》中所列同一类型时,保险人仅按该骨折类型给付一项保险金;若该骨折所属类型不同时,按较严重类型给付一项保险金。
  16. 16. 被保险人同意声明:本产品含有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责任,投保人就该保险金额征得了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
  17. 17. 任免除: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因任何疾病、食物/药物过敏、中暑、高原反应、猝死、医疗事故导致的事故。
  18. 18. 报案及理赔须知: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保险事故的,需在事故发生后的36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且理赔时需提供公安机关、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提供的意外死亡证明,如延迟报案导致保险人无法确认其死亡事故性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9. 19. 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接、完全原因而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号为 GB/T44893-2024,若该标准重新修订,则以最新修订的文件版本为准)中所列伤残的,保险人按该处残疾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和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0. 20. 本产品包含如下增值服务:就医陪诊、住院护工、康复师上门服务,详情可查看《增值服务手册》
  21. 21. 为实现增值服务的使用,将用户必要投保信息传输至增值服务供应商,投保时需勾选《增值服务隐私提示》,勾选成功后方可使用本产品的增值服务。
  22. 22. 本产品中所含医疗类责任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已从社保途径和非社保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后的余额为上限。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老年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312023041970413/大地财保发〔2023〕206 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312023033159183/大地财保发〔2023〕178 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交通出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312023033159203/大地财保发〔2023〕178 号
附加条款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探望费用补偿保险(2023版)条款 C00001031922023041468003/大地财保发〔2023〕196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食物中毒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322021122333613/大地财保发〔2021〕914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扩展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特约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522022042554431/大地财保发〔2022〕216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救护车费用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1922022091438803/大地财保发〔2022〕631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住院津贴保险(2025通用版,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522025033115403/大地财保发〔2025〕171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322023041970453/大地财保发〔2023〕206 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调整伤残评定标准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1032322026031989333/大地财保发〔2026〕236 号
中国大地保险附加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特约保险条款 C00001031922019101514072/大地财保发〔2019〕520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如何理解投保人年龄需为18-70周岁(含)?
A本产品被保险人为中老年人,考虑老年人对产品保险条款理解及投保操作可能会存在不便,鼓励子女为父母投保。
Q如何填写居住省市?
A投保时请如实填写被保险人长期居住地区,长期居住地区是指长期工作生活的地区。如在双城或多城居住,以一年中居住时间较长的地区作为长期居住地区。
Q如何进行增值服务的申请?
A提供如下2种方式进行服务的申请:
1)关注“一要健康”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进入“保单服务”,自行填写相关信息,预约服务。
2)如有问题,可关注“一要健康”微信公众号,选择【人工服务】咨询官方客服或拨打0755-36905151进行服务咨询。为保证服务体验,请客户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服务。
Q“住院探望费用”保障包括哪些内容?
A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在保险公司认可得医疗机构住院接受治疗的,住院超过七日并且需要一位近亲属、配偶父母、被保险人的其他合法监护人或者一位朋友前往探望,为此发生的往返经济型公共交通工具费和十日内住宿费用,保险人合同约定方式给付保险金;不包括酒水、饮食和饭店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每日住宿费用以人民币1200元为上限。
Q就诊医院是要哪些要求?
A本产品医疗机构限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不包括特定医疗机构,特定医疗机构指中国境内公立医院或所有私营医院的特需病房、国际部病房、外宾病房、VIP病房、干部病房、疗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不承担给付责任的医疗机构为: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所有医院;2)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3)辽宁省的铁岭市、葫芦岛市所有医院;4)吉林省的四平市所有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5)内蒙古赤峰市所有医院;6)河南省除郑州市外的所有医院,郑州市的登封市、中牟县所有医院;7)河北省的唐山市所有医院;8)山东省的安丘市所有医院;9)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所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