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
请填写称呼
*联系方式
请填写联系方式
请填写正确的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填写验证码
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
*企业名称
请填写企业名称
*企业邮箱
请填写企业邮箱
请填写正确的企业邮箱
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于您联系
提交失败,验证码错误

中国平安小顽童8号少儿意外险  经典版

披露名 : 中国平安小顽童8号少儿意外险

保费
查看银行限额

保障权益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0天
重要提示 客户告知书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若您身处本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后续服务可能会因地域原因受到影响。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退保损失 保险责任开始前,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保险人全额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 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 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 保险费, 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以内的,计算方法为:净 保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 天计算。
支付和凭证 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若投保人选择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需经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分期支付周期。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交纳其余各期对应的保险费。若未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交纳当期保险费,投保人可在约定之日起30天(含)的交费延长期内补交对应期次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正常交费对应的保险期间内或交费延长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但须投保人先行补交剩余全年保险费,补交金额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全年保险费总额扣减已交纳的保险费。若未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交付当期保险费,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交费延长期内仍未足额补交当期保险费,保险期间在上一交费周期结束之日起终止,对于保险期间终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发票获取: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如果需要电子发票可以在个人中心点击我的保单-售后申请,然后电子发票会发送到您的邮箱。
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本产品的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保单形式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的形式承保,不提供纸质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表现形式,电子保险合同与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续保提示 本保险产品遵循不保证续保条款:本产品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人申请投保本产品,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其余须知:

  1. 1. 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每个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
  2. 2.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须为0-17周岁,超出该年龄范围投保无效。
  3. 3. 根据原保监发【2015】90号文件: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 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保险人对于超出监管部门规定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4. 4.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发生的医疗 费用,保险人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持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 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0元的部分按照100.0% 给付保险金,其中挂号200元/次,床位费200元/天为限。 
    “挂号费”是指被保险人为获取医疗服务,在医院正式登记,或在医院建立就 诊记录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诊查费、诊金、管理费或任何 其他在医院发生的由医生提供咨询、诊断、处方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意外医 疗最高不超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 
  5. 5. 就诊医院限国家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及私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含以下昂贵医院:1)和睦家医疗旗下所有医疗机 构(全国范围内);2)新世纪集团旗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含深圳怡 和侨香门诊部);3)北京京都儿童医院;4)北京东区儿童医院;5)卓正医疗旗 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6)美中宜和医疗旗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 围内);7)绿城医疗旗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8)上海嘉会国际医院; 9)浦滨儿童医院;10)上海美华妇儿医院;11)唯儿诺医疗旗下所有医疗机构( 全国范围内);12)北京维世达;13)圆和医疗旗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 ;14)北京维世达诊所;15)百汇医疗集团旗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 16)国际SOS诊所(国际SOS和莱佛士医疗的合资诊所,全国范围内其旗下所有 医疗机构);17)莱佛士医疗旗下所有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18)曜影医疗 旗下医疗机构(全国范围内);19)北京怡德医院;20)北京明德医院;21)北 京国际医疗中心;22)上海臻景医疗;23)上海东方国际医院;24)上海广慈纪 念医院;25)北京泰济堂中医医院;26)北京天坛普华医院;27)上海天坛普华 医院;28)上海东方联合医院;29)美国医学中心(上海);30)上海沃德医疗 中心;31)国际外科手术中心(广州或其他所在城市);32)广州加美医疗中心; 33)深圳加美医疗中心;34)天津华卫门诊部;35)天津泰达普华医院;36)上海 德达医院;37)上海国际医学中心;38)杭州全程健康医疗中心。
  6. 6. 因保险合同承保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可支持国家卫生部门 评审确定的一级公立医院。其中(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和自费医疗共享保额) :1)一般意外伤害医疗保额(元):50000 ; 2)额外烧烫伤专属意外医疗 保额(元):10000 ; 3)额外误食异物专属意外医疗保额(元):8000;4) 床位费限额为200元/天,挂号费限制为200元/次;5)面部意外美容医疗保额(元):5000,限因意外导致的合理且必要的意外面部治疗、修复疤痕所产生的医 疗费用。
  7. 7. 本产品不保障任何疾病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外购买的医疗 器械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各类夹板、绷带、支具、 矫形器具、颈托、拐杖、手杖、助行器、轮椅等。
  8. 8. 误食异物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误食异物并以该误食异物事故为直接且单 独原因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中“异物”指非可食 性物体,包括不可食用的植物、动物。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不予赔付,包括食用各种有毒动植物,例如河豚鱼、蟾蜍、织纹螺、有毒蘑菇。 面部意外美容医疗指限因意外导致的合理且必要的意外面部治疗、修复疤痕所 产生的医疗费用。 寒暑假定义:寒假指每年公历1月1日至2月28日,暑假指每 年公历7月1日至9月1日。本保险合同残疾责任的评残标准,均按照《人身保险 伤残评定标准》(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执行,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 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
  9. 9. 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
  10. 10. 急性病身故 (含猝死) 等待期30 天, 其他责任无等待期。
  11. 11.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 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 险费。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