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
请填写称呼
*联系方式
请填写联系方式
请填写正确的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填写验证码
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
*企业名称
请填写企业名称
*企业邮箱
请填写企业邮箱
请填写正确的企业邮箱
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于您联系
提交失败,验证码错误

中国人保大护甲8号意外险(高龄版)  豪华版

披露名 : 中国人保大护甲8号意外险(高龄版)

保费
查看银行限额

保障权益

  •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 客户告知书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人保财险全国统一客户咨询和保单查询电话:95518。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如您投保本产品,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

其余须知:

  1. 1. 本保险适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年龄为50-80周岁,身体健康(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生活自理能力)的自然人;新保被保险人年龄为50-75周岁,续保被保险人年龄为50-80周岁。
  2. 2. 被保险人职业类别:本保单仅承保《“中国人保大护甲8号意外险(高龄版)”职业分类表》中1-3类职业人员,3类以上职业人员不在本保险合同的投保范围,职业类别请参照销售页面上展示的职业分类表。外卖、快递等以非机动车、摩托车为职业交通工具者不在可投保范围内。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以出险时的行为状态确定,从事不可保职业的人员为本保险不可保对象,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非不可保职业人员但从事不可保职业相关活动时发生的事故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承保高空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以上的高处作业的职业活动)、电力或高压电作业。(按国家行业标准,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上者为高压)。
  3. 3. 医院范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以下医院: 
    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2)江苏省的南通市所有医院; 
    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 
    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葫芦岛市南票矿区总医院; 
    5)吉林省的四平市所有医院、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 
    6)内蒙古除呼和浩特市外的所有医院; 
    7)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 
    8)河南省的信阳市、开封市、平顶山市、新乡市、南阳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 
    9)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安丘市人民医院、安丘市中医院; 
    10)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1)特需医疗、国际医疗、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和干部病房。 
    12)以及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请注意:
    以上除外市级所有医院的,包含其下辖区县市所有医院。下辖区县市指地级市直接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含市辖区、县、县级市。
    被保险人在上述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人均不予以理赔,建议您去其他区域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
  4. 4. 注意:
    1)本产品仅承保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事故,若因急、慢性损伤所致的椎间盘突出症、肌肉劳损、关节炎、慢性滑膜炎、肩周炎、腱鞘炎、肱骨外上髁炎、髌股疼痛综合征等运动系统退行性、慢性劳损性疾病导致的相关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若因肿瘤、骨质疏松等病理性因素所致的骨折导致的相关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5. 5.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责任:
    1)报销范围: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扩展承保自费医疗费用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扩展医疗费用范围为部分自费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自付的部分和完全自费医疗费用,即不限医保范围内。但不包括营养补充类药品、免疫功能调节类药品、美容及减肥类药品、预防类药品以及下列中药类药品及项目:(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单方、复方中药或中成药品,如花旗参,冬虫草,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蛤蚧,珊瑚,狗宝,红参,琥珀,灵芝,羚羊角尖粉,马宝,玛瑙,牛黄,麝香,西红花,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阿胶,阿胶珠,血宝胶囊,红桃K口服液,十全大补丸,十全大补膏等;(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如鹿茸,海马,胎盘,鞭,尾,筋,骨等;(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等;(4)普通针刺治疗、针灸治疗、红外线治疗、可见光治疗、紫外线治疗、激光疗法、光敏疗法、直流电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超短波短波治疗、微波治疗、射频电疗、静电治疗、空气负离子治疗、超声波治疗、电子生物反馈疗法、磁疗、水疗、蜡疗、泥疗、牵引、气压治疗、冷疗、电按摩、场效应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穴位贴敷治疗、中医定向透药疗法等中医治疗、理疗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
    2)赔付标准:
    2-1)每次事故免赔额200元。
    2-2)扣除免赔额后,对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符合治疗所在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从其他途径已经补偿部分后,对其余额:在符合补偿原则前提下,就同一事故,针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先行结算的索赔,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针对未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先行结算的索赔,对其余额按80%比例给付;
    2-3)扣除免赔额后,对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部分自费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自付的部分和完全自费医疗费用,按50%比例给付。
    2-4)其中,保单约定承担意外骨折后期医疗费用,指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因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同一意外事故导致骨折的术后固定物拆除住院医疗费用的治疗期限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540天止,对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91天至540天住院医疗费用限额3000元,该保额与意外医疗保额不叠加。
    3)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是指使用医保的统筹帐户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支付且支付金额大于零,如果以医保身份就医,但仅有挂号费、诊查费或医事服务费的医保统筹账户支付,而其它医疗费用统筹结算支付为零,视为未使用医保结算。
  6. 6. 意外住院津贴责任:
    (1)赔付标准:一般意外住院津贴责任80元/天。意外住院津贴责任单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30天,总给付日数180天,免赔天数3天。
  7. 7. 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给付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按100%比例给付。
  8. 8.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仅限投保一份。 
  9. 9. 本保单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标准号: GB/T 44893-2024)的伤残条目,一到十级伤残的赔付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10. 10. 【理赔通用特约】
    1. 如索赔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出险后必须在48小时内拨打0755-95518报案。因延迟报案致使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查勘定损确定的,保险人对于无法核实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健康告知:
    1、本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50周岁至80周岁。新保被保险人年龄为50-75周岁,续保被保险人年龄为50-80周岁。
    2、本保险产品被保险人须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身体健康但不包括患过恶性肿瘤、白血病、严重心脏病(中、重度心力衰竭或心功能三、四级)、严重心律失常、脑卒中(中风)、脑梗死、脑瘤、脑血管瘤或畸形、脑出血、脑梗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垂体疾病、主动脉夹层、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脊髓病变、帕金森氏症、阿尔兹海默氏病(老年痴呆或早老年痴呆症)、呼吸衰竭、肺心病、严重肺纤维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动脉高压、肝硬化、肝衰竭、尿毒症、肾病综合征、肾衰竭,血友病、精神类疾病、抑郁症、癫痫、瘫疾在床、智力或认知障碍、失明、聋哑、跛行、瘫痪、脊柱或胸廓畸形、四肢缺损或畸形、重听、视神经病变。若被保险人存在或患有上述症状或疾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