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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 | 15天 |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湖北、山东、黑龙江、重庆、安徽、天津、河北、江西、福建、宁波、厦门、辽宁、陕西、山西、吉林、河南、云南、海南、广西、新疆、大连、青岛、宁夏、内蒙古、贵州、江苏、青海、甘肃、四川、湖南、深圳设有分支机构。在慧择投保时,保险产品仅限在北京、上海、广东(除深圳)、深圳、四川、山东(含青岛、除济宁、除聊城)、安徽、天津、河北投保。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投保咨询、在线投保、承保流程线上服务。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67查询保单信息获取相应服务。 |
| 如实告知 |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您认为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完成购买后,保险公司会将电子保单发到您在投保时预留的手机上。 |
| 利益演示说明 | 注: 1.以上均须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 2.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退保金为“现金价值”。 3.上述利益演示中,各保单年度除当年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为保单年度初数值外,其他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当年度关爱金、年金演示数值为该保单年度末次日相关利益。 本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生存给付和身故保险保障。此外,您有机会通过保单红利共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业务所产生的盈余。本产品的分红水平根据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核算,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产品的保险利益演示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保险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该演示不代表保险公司对未来利益的承诺。 上述利益演示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为准。 |
其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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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期间 |
一次交清 |
3年交 |
5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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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保年龄(周岁) |
75 |
72 |
70 |
| 主条款 | |
| 领多多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 新华保险[2026]年金保险001号/新保字[202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