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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蜂(领航版)综合意外险  经典版

披露名 : 小蜜蜂(领航版)综合意外险

  • 拓展私立定点医院
  • 燃气身故保障

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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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保险产品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保险人”)。保险人在以下地区设有分公司:江苏、北京、浙江、宁波、上海、河北、广东、山东、四川、安徽、河南、福建、湖北、湖南、青岛、内蒙古、天津、辽宁、广西、山西、深圳、厦门、云南、陕西、海南。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后续服务可能因地域原因受到影响,但会通过电话、互联网的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为您提供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您可以关注“紫金保险”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也可以登陆紫金保险官方网站http://www.zking.com,通过“客户服务”查询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如需申请其他保险服务,可联系您的销售平台,或拨打紫金保险服务热线95312或至紫金保险的柜面办理。
如实告知 如您投保本产品,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退保损失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保险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
(1)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保险费的0%向保险人支付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2)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续保提示 本产品为不保证续保产品。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医院范围 本保险产品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但不包括以下医院,以下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在以下医院住院的住院津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2)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 (3)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 0 五医院; (4)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 (5)黑龙江省的鸡西市所有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牡丹江市中医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人民医院、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6)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 (7)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及所辖区县的所有中医院、开封市及所辖区县的所有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 (8)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烟台市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 (9)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0)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 (11)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 (12)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 (13)上海市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即崇明庙镇医院); (1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所有医院; (15)甘肃省的宁县人民医院; (16)福建省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南平第一医院; (17)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

其余须知:

  1. 1. 投保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但以下地区不能投保,投保无效: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天津市滨海区、静海区、蓟州区,河北省的沧州市、廊坊市,河南省信阳市、开封市、洛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山东省烟台市、潍坊市、德州禹城市,四川宜宾市、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内蒙古自治区(除呼和浩特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青海省。
  2. 2. 投保本保险产品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应在18-60周岁(含)之间,超出该年龄段不属于本保险产品承保范围,投保无效。
  3. 3. 在有效保险期间内,每一被保险人仅限投保本保险产品1份,多投无效。
  4. 4. 本保险产品支持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投保。
  5. 5. 本产品不承保外籍(含港澳台)人士;保障范围仅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
  6. 6. 本保险仅接受《紫金保险职业分类表》中1-3类职业人员投保。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非1-3类职业人员,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 7. 本保险产品不承保涉及高处作业人员,如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8. 8. 本保险产品的保险事故的发生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9. 9. 被保险人因遭受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中暑事故,在约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包括社保范围之外的自费药品费用(但不包括社保范围之外的医疗器械等非药品的费用),被保险人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剩余医疗费用免赔0元后给付比例为100%;被保险人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剩余医疗费用免赔0元后给付比例为80%。
  10. 10. 本保险产品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食物中毒医疗费用、中暑医疗费用包括社保范围之外的自费药品费用。
  11. 11. 本保险产品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但不包括以下医院,以下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在以下医院住院的住院津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2)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 (3)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 0 五医院; (4)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 (5)黑龙江省的鸡西市所有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牡丹江市中医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人民医院、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6)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 (7)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及所辖区县的所有中医院、开封市及所辖区县的所有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 (8)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烟台市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 (9)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0)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 (11)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 (12)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 (13)上海市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即崇明庙镇医院); (1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所有医院; (15)甘肃省的宁县人民医院; (16)福建省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南平第一医院; (17)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
  12. 12. 本保险产品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赔偿标准为:每日住院津贴额为100元,每次事故免赔0天,单次不超过90天,最高给付180天。
  13. 13. 等待期:本保险产品意外无等待期,猝死责任等待期7天。等待期,也称观察期,指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尽管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但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相关事故,并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相关事故,无论是在等待期内就诊治疗还是在等待期以后治疗,保险人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不间断的连续投保本保险产品(即续保合同保险期间的起始日期与续保对应上一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的终止日期相连不间断)时无等待期限制。
  14. 14. 本保险产品的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骨折,经上述要求的医院治疗并确诊本保险合同条款《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骨折保险(互联网专属版)条款》所附《骨折项目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系数表》点击查看中列明的骨折,保险人按照《骨折项目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系数表》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给付骨折保险金。
  15. 15. 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仅限被保险人驾驶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是指私家车、家用车,不含驾乘摩托车(由内燃机或电动机驱动的两轮或三轮机动车),驾驶其他类型的车辆不属于保险责任。
  16. 16. 本保险产品附加个人责任保险,仅承担被保险人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累计赔偿限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每次事故第三者医疗赔偿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第三者财产赔偿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元
  17. 17. 本保险产品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和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联合承保。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2023版A款) C00013732312023030738053/(紫金保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4】(主) 015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版)条款 C00013732312021121517073/(紫金保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4】(主) 019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用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版) C00013732312021122842523/(紫金保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3】(主) 129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骨折保险(互联网专属版) C00013732312021122842563/(紫金保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3】(主) 126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版)条款 C00013732312021122842023/(紫金保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3】(主) 133号
附加条款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2022版A款) C00013732522021122843243/(紫金保险)(备-医疗保险)【2023】(附) 005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猝死保险(互联网专属2022版A款) C00013732622021122842993/(紫金保险)(备-疾病保险)【2023】(附) 012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救护车车费保险(2018版) C00013731922018062703702/(紫金保险)(备-其他)【2020】(附) 393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2022版A款) C00013732522021122843163/(紫金保险)(备-医疗保险)【2023】(附) 007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责任保险(2022版) C00013730922022022212801/(紫金保险)(备-责任保险)【2023】(附) 193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食物中毒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2022版A款) C00013732522021122843143/(紫金保险)(备-医疗保险)【2023】(附) 009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中暑保险(互联网专属2023版B款) C0001373232202301050636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自费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2022版B款)条款 C00013732522022042039831/(紫金保险)(备-医疗保险)【2022】(附) 050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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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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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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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医疗保险责任是否包括医保外用药?
A本保险产品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食物中毒医疗费用、中暑医疗费用如果产生了医保外的费用,本产品仅承担医保外的药品费用,不包括医保范围之外的医疗器械等非药品的费用。
Q什么是猝死?
A本保险合同中的“猝死”,指突然发生急性疾病,且在疾病发生6小时内死亡。该急性疾病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未曾接受诊疗且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突然发生的。
Q如何理解“身体健康,可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A身体无残疾、曾经或现在无罹患重大疾病,可正常劳动和工作、生活可自理的。注:1、无残疾是指,不存在已有事实残疾,比如:失明(单目失明及双目失明)、聋哑失聪、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身体瘫痪、脊柱或胸廓畸形、四肢肢体缺损或畸形等明显残疾及身体机能严重受损的。2、重大疾病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中列明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定义。生活自理需满足能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其中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