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在浙江、江苏、北京、河北、福建、河南、山东、黑龙江、辽宁、上海、湖北、江西、宁波、广东、厦门、青岛、深圳、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在慧择投保时,本产品仅限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地区销售。 |
线上服务 | 保全、理赔报案服务可通过信泰保险官微操作。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365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 |
如实告知 | 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在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退保损失 | 自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五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最多扣除10元工本费。如果超过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将退还您现金价值,此时有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完成购买后,保险公司会将电子保单发到您在投保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发票获取方式: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365申请获取电子发票。 |
其余须知:
交费期间 |
一次性交清 |
3、5、10、15、20年交 |
最低保费 |
1万元,且为千元的整数倍 |
5千元,且为千元的整数倍 |
被保险人年龄 |
人身险、寿险风险保额计算 |
<18周岁 |
不计风险保额 |
18-40周岁 |
累计已交保险费总额 x 60% |
41-60周岁 |
累计已交保险费总额 x 40% |
≥61周岁 |
累计已交保险费总额 x 20% |
被保险人年龄 |
18-50周岁 |
51-70周岁 |
≥71周岁 |
SUM≤10万 |
免体检 |
免体检 |
免体检 |
10万<SUM≤100万 |
免体检 |
免体检 |
IV |
100万<SUM≤200万 |
免体检 |
IV |
IV |
SUM>200万 |
IV |
IV |
IV |
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 |
被保险人需提供的资料明细 |
200万<SUM≤300万 |
财务问卷 |
SUM>300万 |
财务问卷、书面财务资料(①②③④⑤⑥) |
主条款 | |
信泰千万传承(领航版)终身寿险条款 | 信泰保险〔2023〕终身寿险013号/信泰发 [2023] 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