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承保,不设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如实告知义务:在本保险的投保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22132312021122225473 |
附加条款 | |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附加法定传染病扩展隔离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22132522021122224643 |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附加特定疾病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22132622021122225103 |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附加预防接种医疗意外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221134022021122225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