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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保,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进行销售,目前保险公司在北京、深圳、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设有分支机构。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 如实告知 | 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不支持退保。 |
| 支付和凭证 | 保单形式: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www.epicc.com.cn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发票形式:本产品为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赠送产品,不向投保人开具发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
| 续保提示 | 合同为非保证续保合同且不支持自动续保,请投保人投保前充分理解此产品因盈利偏离预期导致保险公司停售或调整产品及产品费率的可能性。对于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投保的被保险人,费率、承保条件等调整适用于本合同的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段的所有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会因为某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历史理赔情况而单独调整该被保险人的连续投保保险计划的承保费率;但对于健康状况未如实告知投保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留对该被保险人的连续投保保险计划承保条件调整的权利。 |
其余须知:
| 主条款 | |
| 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312021122732193 |
| 附加条款 | |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52202112202912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1]2851号 |
| 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期间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1922021122844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