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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安邦、华夏、恒大全额兑付的时代,真的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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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择小马老师 · 最近332 人看过


最近,金管局发布了《保险法》的修订草案,历经 11 年,保险法终于要大改了。


消息一出,我朋友圈和保险销售群就炸了。


"新保险法要打破刚兑了!" "以后保险公司倒闭,保单可能一分钱都不赔?" "别买小公司的产品了,赶紧退保换大公司!"大家都在做各种揣测和解读...


毕竟保险这事,关乎很多人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钱袋子。


我花了一整天时间,把征求意见稿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挑出“跟投保息息相关”的重点给大家说清。


看完之后,关于"保险要不要赶紧退"、"小公司还能不能买"这些问题,你自己就有答案了。



 

"打破刚兑"这件事,是不是真?


其实,2024年财新周刊就发了一篇封面文章《处置问题险企》。


提到:保险公司在倒闭后,无人接盘的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变更"两个字,让人心头一紧。


你想,买保险的时候合同白纸黑字签下来,原本以为“板上钉钉”了,结果以后居然能变。


有啥坏处呢?意味着保司可以随便改条款?或者学当年日本的操作少赔钱?甚至不赔钱?


于是,保民们传出了"保险要打破刚兑"的说法:难道像安邦、华夏、恒大全额兑付的时代真要结束了?


时隔两年,新草案出来了,虚惊一场,根本不存在“打破刚兑”这一条,但有了一条新规定:


《保险法》(征求意见稿)的第97条提到:



啥叫“限额救助”?我们先回到保司破产清算后的几个常规操作:


第一,当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破产时,应把保险合同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


第二,如果没人愿意接盘的,那国务院就会指定保险公司来接受转让。


第三,如果实在没人愿意转让,制定也不行了,那保险保障基金会就会出来赔付。



但注意,新规规定,赔付有限制,不能"无限兜底"——个人保单的救助金额,以保险利益的90%为上限。


超过上限的部分怎么办呢?你可以和保险公司的其他债主(供应商、普通债主)一起,排队从公司的剩余财产里分钱。


至于能分到多少,那就看公司清算之后还剩多少资产了。


其实“限额救助”这个规定早就存在了,只是现在在保险法里明确了、用词更严谨了而已。


另外关于“接盘”,这一次《保险法》(征求意见稿)第92 条,提到了另一个利好:


     


意思就是说,过去只有寿险能转让,像“年金险和不带身故的重疾险”都不属于人寿保险,不能被转让。


这次修复了这个bug——不管养老年金、快返年金、固收还是分红,又或者是长期重疾(1年期不算),新规规定都应当要转让。


这样一看,这个新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堵上了很多漏洞,“打破刚兑”虚惊一场,但让保单变得更安全了。



 

还有5大变化,和买保险息息相关


除此之外呢,还有几条跟我们利益相关的,我简单讲一下。


1、被保人也要做如实告知了。


过去,《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法》修订草案第17条提出:投保或者被保险人都应当如实告知。


     


也就是说,以后给老公买保险、给孩子买保险,被保险人自己也要过一遍健康告知。


给你举个例子:


王女士给丈夫买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是王女士代填的,全勾了"否"。


丈夫前年体检查出肺结节,觉得是小毛病没跟妻子提。几年后丈夫住院,申请理赔。


按现行法律,那这里面就存在争议,毕竟王女士作为投保人是真不知情呀。


后续这种操作就不行了,王女士的丈夫(被保人)也要确认健康告知,千万别一个人代填了事了(出事不赔的)。


2、免责条款,可以主动问了


过去很多理赔纠纷,是因为投保人条款没理解清楚。


《保险法》修订草案第18条规定:投保人有权利找保险公司确认免责条款、赔付比例降低、免赔额等条款。


如果,保司没讲清楚,导致你理解不了,或者理解错误,这个条款可以当作没生效。


这里,提点一下,大家买保险一定要找专业机构和规划师了解清楚条款,千万不要自己蒙头买。


大家留下聊天记录、录音、邮件等,作为证据保护自己。


3、收了保费,还在核保中,也算承保


尤其是线下买保险,经常有"预收保费"的情况。


钱交了,但保险公司还要安排体检、等待人工核保。


《保险法》修订草案第14条规定:


     


举个例子:


张女士提前交保费买了一份重疾险,核保结果还没出来时,因意外导致双目失明,符合重疾理赔条件。


核保结果出来后,如果符合健康告知,保险公司必须赔。如果不符合健康告知,保费要退回来。


这是个很实在的小利好。


4、报销型医疗险,不能两头拿钱了


以前,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行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完之后,没法向肇事人追偿。


被保险人、受害者还有权向第三者索赔。有很大机会可以拿双份钱。


(现行《保险法》)


但《保险法》修订草案第63条就把这个漏洞修复了——


比如说以前发生交通事故,是第三方责任的,那医疗险会要求扣除第三方责任的那部分赔偿金额。


被保人,不能再两头拿钱了。


5、有调解机构管保险维权了。


以前保险法没提到保险维权,现在新增了第148条:


     


以后保险维权除了打12378投诉,还会有专门健全的机构来管这事。


大家放100个心投保。


还有一个小点值得提一提,过去非人寿险的诉讼时效是2年,新规延长到了3年,和民法典对齐。


年金保险也和寿险一样来到了5年。理赔纠纷打官司的维权窗口期更长了。


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新《保险修订法》体现了保险法和监管更严格、更健康成熟地在规范保险行业,和保护持有保单人利益。


所以,别再问"保险公司会不会打破刚兑"这种问题了。


但我们投保人未来买保险的思路,也要有所调整——不能只看产品收益和价格,公司的经营稳健性和股东实力也同样重要。


  • 选公司比选产品更重要——保险公司的股东背景、投资能力、风险评级,要纳入考量;


  • 大额保单,拆开买——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


这才是这次新规给我们普通买保险的人,最大的一个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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