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
请填写称呼
*联系方式
请填写联系方式
请填写正确的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填写验证码
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
*企业名称
请填写企业名称
*企业邮箱
请填写企业邮箱
请填写正确的企业邮箱
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于您联系
提交失败,验证码错误

小学童2号(领航版)学平险(互联网版)  计划一

披露名 : 小学童2号(领航版)学平险(互联网版)

  • 意外疾病双保障
  • 校园内外都能保
  • 三档计划灵活选

保费
查看银行限额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目前,安盛天平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内蒙古、陕西、福建、东莞、佛山设有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上海,所有理赔案件的申请需递交至上海理赔服务中心统一处理。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情况。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理赔、投保咨询、报案索赔、批改退保全流程线上服务。
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或该被保险人资格被取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或该被保险人资格被取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退保损失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保险人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效力自保险人收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二十四时或者申请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以较晚者为准)终止。保险人自收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全额退还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保险人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效力自保险人收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二十四时或者申请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以较晚者为准)终止。对于保险期间内已有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对于保险期间内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保险人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下述计算公式退还保险费:退还保险费金额=已交保险费*(原保险期间-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原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按日计算,经过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本保险须在保单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其余须知:

  1. 1. 本保险仅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生的保险责任。
  2. 2.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投保年龄为3-25周岁且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注册就读的大学、高职(专科)、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全日制学生。
  3. 3.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4. 4. 被保险人因退学、休学等原因导致职业或工种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依本条约定通知保险人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 5. 若被保险人符合如下情况,则本保险取消对被保险人等待期的限制。
    1)上年度持有其他同类的学平险保单(指保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且
    2)上年度保单的终止日期与本保险的生效日期无缝衔接,即本保单的生效日期为上年度保单的保险终止日期的后一天,且
    3)上年度保单期间未发生保险事故、无已知保险事故未向保险公司索赔报案情况。若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90天内申请疾病医疗的理赔,需提供上一年的保单和上年无申请疾病医疗理赔的声明(点击可查看)。声明如有虚假,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被保险人的理赔申请。敬请留意如下事项:
    1)如是续保时由其它保险公司转至本保险公司投保的被保险人,本保险公司仅承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出现症状且确诊的疾病或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在本保险生效前已经出现的症状、罹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且不限于检查结果异常等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转保前后产品的保障责任可能有所不同,请您留意前后产品的区别。保险公司只保障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6. 6. 意外残疾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GB/T 44893-2024)(行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人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乘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该项身体伤残程度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被保险人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程度等级鉴定,保险人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7. 7. 本保险医疗相关保障承保就符合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已支出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乙类个人自负部分和丙类自费部分不属于本保险承保范围。
  8. 8. 本保险医疗相关保障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慈善机构、第三方责任人、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余额按照本保险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9. 9.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意外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赔付标准: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9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6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60%。
  10. 10. 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本保险承保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等待期为90天。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不计等待期。
  11. 11.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赔付标准: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8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6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60%。限社保范围内赔付。
  12. 12. 本保险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包括:
    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2)江苏省的南通市所有医院;
    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
    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
    5)吉林省的长春市、四平市所有医院;
    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鸡西市、黑河市所有医院;
    7)河南省的信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开封市所有医院;
    8)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所有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
    9)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
    10)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雅安市所有医院。
    11)河北省保定市、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承德市所有医院。
    1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所有医院。
    13)特需医疗、外宾/干部/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康复科、中医科、康复病床、健康中心、天然治疗所、康复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戒酒中心、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等。
  13. 13. 若因意外急症需要在就近一级及以上医院治疗,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起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身体状态稳定后转入符合上述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14. 14. 除条款约定外,任何因下列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门急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或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参加涉及三类及三类以上职业类别(详见《安盛天平职业类别表》(点击可查看))的校外实习。
    2)被保险人从事需要使用水下呼吸装置的水下活动、潜水、蹦极、漂流、滑雪、跳伞、攀岩、海拔5000米以上的登山运动、翼装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狩猎、生存训练、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3)被保险人参加自行车运动、马拉松等任何种类的速度竞赛或比赛及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
    4)被保险人投保前已存在的病症或受伤及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罹患的疾病或出现的症状。
    5)被保险人患有或曾经患有先天性畸形、变形、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先天性心脏病、肥胖症、性早熟、精神类疾病(包括不限于抑郁症、孤独症、躁郁症等)、儿童 I 型糖尿病、矮小症/生长激素缺乏、甲状腺疾病、食物过敏相关消化道疾病、特应性皮炎(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与发育行为相关疾病(包括多动障碍、抽动障碍、癫痫、脑性瘫痪)、腹股沟疝、割包皮、隐匿性阴茎、隐睾、鞘膜积液、腹股沟斜疝、膀胱输尿管反流、包皮包茎过长、唇腭裂、脊柱裂、唐氏综合征、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耳聋、先天性代谢性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克罗恩病、斜视、近视、屈光不正、倒睫、扁桃体肥大、腺样体肥大(包括由扁桃体肥大或腺样体肥大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分泌性中耳炎、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打鼾)、鼻窦炎、鼻炎等并发症的治疗费用)及其他所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既往疾病。
    6)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疾病或伤残。
  15. 15. 本保险每人仅限购买一份。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含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16. 16. 保险人不应当被认为对下列情形提供任何保险保障或负责支付任何索赔或提供任何利益:如提供该任何保险保障、支付该任何索赔或者提供该任何利益会使保险人受到联合国决议或者中国、欧盟、英国或美国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下的任何制裁、禁令或者限制。
  17. 17. 本保险单、投保单/投保申请、保险条款、批单或备注(如有)及其他约定书(如有)均为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什么是意外事故?
A意外事故指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不可预见的客观事件,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为避免疑义,任何情形导致的猝死均不属于本合同承保的意外事故。
Q什么年龄段可以投保这款产品?
A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投保年龄为3-25周岁且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注册就读的大学、高职(专科)、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全日制学生。
Q这款产品是否设有等待期?
A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本保险承保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等待期为90天。若被保险人符合如下情况,则本保险取消对被保险人等待期的限制。
1)上年度持有其他同类的学平险保单(指保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且
2)上年度保单的终止日期与本保险的生效日期无缝衔接,即本保单的生效日期为上年度保单的保险终止日期的后一天,且
3)上年度保单期间未发生保险事故、无已知保险事故未向保险公司索赔报案情况。若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90天内申请疾病医疗的理赔,需提供上一年的保单和上年无申请疾病医疗理赔的声明。声明如有虚假,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被保险人的理赔申请。敬请留意如下事项:
1)如是续保时由其它保险公司转至本保险公司投保的被保险人,本保险公司仅承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出现症状且确诊的疾病或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在本保险生效前已经出现的症状、罹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且不限于检查结果异常等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转保前后产品的保障责任可能有所不同,请您留意前后产品的区别。保险公司只保障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Q这款产品可以购买多份吗?
A在同一保障期间内,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买一份。
Q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医院有要求吗?
A本保险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包括:
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2)江苏省的南通市所有医院;
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
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
5)吉林省的长春市、四平市所有医院;
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鸡西市、黑河市所有医院;
7)河南省的信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开封市所有医院;
8)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所有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
9)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
10)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雅安市所有医院。
11)河北省保定市、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承德市所有医院。
1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所有医院。
13)特需医疗、外宾/干部/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康复科、中医科、康复病床、健康中心、天然治疗所、康复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戒酒中心、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