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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 | 15天 |
| 等待期 | 90天 |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 承保机构 | 本保险产品由中荷人寿承保并负责理赔,目前该公司在大连、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安徽、天津、上海、江苏、河北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港澳台除外),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投保咨询、在线投保、承保、投诉处理等线上服务,其中理赔和保全服务流程如下: 理赔服务:可拨打中荷人寿24小时全国统一客服专线400-816-1688报案,收到理赔报案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与理赔申请人电话回访,提供一对一理赔流程指导。 退保指引:【中荷人寿在线】公众号-“个人中心”-“保单服务”-“其他服务”-“解除合同”。 保全服务:可通过中荷人寿在线公众号进行办理。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6-1688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 |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 支付和凭证 | 保险费将按您在投保时的选择,通过您填写的银行卡账户或第三方账户支付。您后期需要交纳的保险费,将从您投保时选择并授权的交费账户中扣除。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完成购买后,会把电子保单发到您的邮箱。 本产品可提供普通机打发票,并免费为您提供寄送服务。 |
| 续期提示 | 请您在保险单应交日之前将足额保费存入投保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查阅转账结果,避免因无法成功转账,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解除。如果您需要变更交费账号,请通过微信公众号“中荷人寿在线” 或致电保险公司24小时全国统一客户服务专线400-816-1688进行变更,变更生效后即可通过新账号在宽限期内交费。 |
其余须知:
交费年期、性别与承保年龄对应关系如下:
交费年期
性别
承保年龄
趸交
男、女
30天-70周岁
3年
男、女
30天-65周岁
5年
男、女
30天-65周岁
10年
男、女
30天-60周岁
20年
男、女
30天-50周岁
交至55周岁
女
18周岁-50周岁
交至60周岁
男
18周岁-55周岁
| 承保年龄 | 最高承保总保费 |
| 出生满30天-17周岁 | 150万元 |
| 18-45周岁 | 200万元 |
| 46-50周岁 | 150万元 |
| 51-55周岁 | 100万元 |
| 56-60周岁 | 25万元 |
| 61-70周岁 |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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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服务 (1人使用,投保人或其直系亲属:限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使用) |
享受美年大健康、瑞慈、慈铭等机构专属体检服务一次。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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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服务 (1人使用,使用人与体检服务为同一使用人) |
可协助预约全国公立三甲医院专家门诊(副主任及以上级别医生),可指定医院及科室,不可指定专家,门诊预约服务在5-7个工作日内完成。 |
1次 |
| 主条款 | |
| 中荷互联网岁岁享3.0护理保险 | 中荷人寿[2025] 护理保险37号/中荷人寿[2025]第2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