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35岁的慧先生符合健康告知,顺利核保通过。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3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龙人寿”)承保,君龙人寿总公司设立在厦门,目前在福建、浙江、厦门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建议在君龙人寿设有分公司区域的客户投保;对于君龙人寿未设分公司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君龙人寿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竭力保障,同时我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您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相关业务。若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或通过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线上服务 | 君龙人寿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线上服务已开通联系方式变更、证件有效期更新、红利领取、余额退费、生存金/满期金领取、贷款清偿、生存金授权、受益人变更等项目;理赔线上服务已开通在线报案、在线理赔申请等项目。其他线上服务项目,您可以通过关注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进行了解及自助办理;对尚未开通线上服务的项目,您可前往您本人所在地就近的君龙人寿客服柜面办理,也可拨打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进行咨询和办理。君龙人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您可以直接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亦可通过微信直接搜索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进行关注。 |
如实告知 | 请您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君龙人寿承保,君龙人寿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君龙人寿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
费用扣除 | 自您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之日起(二者较早之日),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单之日起(二者较早之日),有15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的要求,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本合同终止。超过犹豫期退保有损失。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退费):其计算公式为“期交保险费*(1-25%)*(1-当期已经过天数/整期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代收。 君龙人寿提供电子发票及纸质发票两种方式,建议您优先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君龙人寿”申请电子发票,经您要求君龙人寿将向您所预留的邮箱发送电子发票;若您选择纸质发票,君龙人寿将按您的要求邮寄,产生邮寄费用由您承担。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君龙人寿客服热线400-666-0123。 |
续保提示 | 1、《君龙臻爱无忧医疗保险(互联网)》为一年期保证续保合同。若投保人首次投保本产品,自首次投保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若投保人非连续投保本产品,则自非连续投保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享有如下保证续保权: (1)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 (2)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不因本产品的统一停售而终止。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若发生以下一个或者多个情形时,投保人失去保证续保权: (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投保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申请解除合同; (3)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100周岁; (4)投保人在上一保险合同届满后的60日内,未按照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保障计划、年龄、性别、有无基本医疗保险所对应的保险费率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方式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失去保证续保权后,保险公司不再接受续保。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时,按首次投保处理。 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前或届满时,如果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续保申请,经本公司同意,且投保人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保障计划、年龄、有无基本医疗保险等所对应的保险费率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方式缴纳相应的续保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后,若投保人自上一保险合同届满时起60日内未向本公司提出续保申请,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时,按首次投保处理。 若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本产品已停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续保,但会向您提供投保本公司其他保险产品的建议。 2、《君龙特药无忧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君龙门诊无忧医疗保险(互联网)》、《君龙重疾无忧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为一年期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您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可重新投保的具体时间段为:保险期间届满前30天至保险期间届满后60天。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产品已停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建议。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君龙臻爱无忧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 | 君龙人寿[2023]医疗保险007号/君寿保发﹝2023﹞002号 |
君龙门诊无忧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 | 君龙人寿[2022]医疗保险011号/君寿保发〔2022〕204号 |
君龙特药无忧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 | 君龙人寿[2022]医疗保险013号/君寿保发〔2022〕205号 |
君龙重疾无忧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 君龙人寿[2022]疾病保险015号/君寿保发〔2022〕0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