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承保主体:本产品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目前保险公司在广东、深圳、上海、北京、四川设有分支机构,保险公司仅面向上述地区销售。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该产品服务商风石健康的热线电话:021-80209058 或直接联系保险公司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0610。投保人本人已明确知悉并确认。 |
线上服务 | 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该产品服务商风石健康的热线电话:021-80209058 或直接联系保险公司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0610。 |
如实告知 | 请您务必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健康告知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单生效后退保,保险人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退保将会造成投保人的损失。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1-1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若本保险合同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则未满期净保险费为零。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保费由保司直接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对合同的有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您可以通过“京东安联保险”微信公众号或www.jdallianz.com官网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进行验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需纸质发票请联系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0610,邮寄费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
续保提示 | 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
直付服务 | 保险公司指定私立网络医院就诊或住院,可享有直付服务,仅需支付免赔额和自付比例,无需事后理赔。请勿自行支付所有就诊费用,若支付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不接受被保险人自行支付的所有就诊费用赔偿。门急诊与住院直付医疗网络有差异,请扫描计划相应的医院网络二维码查看详细列表。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少儿高端医疗保险条款 | (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3】(主) 049号/京东安联发〔2023〕175号 |
附加条款 | |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少儿特定疾病海外医疗保险条款 | (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3】(附) 104号/京东安联发〔2023〕122号 |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近视眼医疗保险条款(2023版) | (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3】(主) 029号/京东安联发〔2023〕122号 |
个人齿科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21版) | (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1】(主) 034号/京东安联发〔2021〕1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