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
¥60.00
¥45.00
¥170.00
¥40.00
¥60.00
¥115.00
¥115.00
¥45.00
¥51.00
| 产品特色 | 针对商务旅行出行人群设计的产品,保障范围涵盖商务旅行的必要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伤残补偿与意外身故及伤残累计赔付 | ||
| 保险期限 | 可选 | ||
| 保障内容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 意外身故及伤残 | 50万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 |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伤残 | 50万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持有效客票以乘客人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 |
| 医疗补偿 | 30万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含门诊和住院,境内旅行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 | |
| 每日住院津贴 | 150元/天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住院日数给付每日住院津贴保险金,但最高给付住院日数以保险单所载明日数的为限。(30日为限) | |
|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 1000万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向救援机构支付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费用。 | |
| 身故遗体运返 | 1000万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依被保险人遗愿或家属的愿望,在被保险人身故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遗体或骨灰送返原出发地或者安排就地丧葬。(丧葬费用以2万元为限) | |
| 家属慰问探访费用 | 1.2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导致身故或经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保险公司将安排一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并承担所发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船票或火车票费用及其他合理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 |
| 旅行变更 | 8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前或旅行期间因条款中载明的原因造成旅行变更,保险公司赔偿该被保险人预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及其在旅行开始后,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须的旅行费用。 | |
| 旅行延误 | 1200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由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活动而导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迟,且导致到达原定旅行目的地的时间延迟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每4小时赔偿300元) | |
| 行李延误 | 2000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随行托运行李在被保险人所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对于行李延误时间的计算,延误的时间自行李原计划应到达托运目的地的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行李实际到达托运目的地的时间为止。(每6小时赔偿500元) | |
| 旅行证件损失 | 8000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因旅行证件遗失、被偷盗、抢劫所造成的重新办理该旅行证件所需费用,及因证件遗失,致使被保险人逾期停留在境外或境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三星级限酒店标准间)和额外公共交通费用,保险公司按其合理且必须的实际支出费用,根据约定负责赔偿。 | |
| 个人随身财物 | 5000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因任何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公共交通承运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责任而遗失或意外损坏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后,支付重新购置价或修补费用。(每件物品限额1000元) | |
| 银行卡盗刷 | 3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期间内,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被保险人丢失或失窃的银行卡或该银行卡内的资料,在发行机构支付的或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的现金或存款,或购买或租用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在该卡发行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直接因该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不适合未成年人) | |
|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 3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期间内,境内的日常住所因盗窃、火灾、爆炸、水管爆裂等原因而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损失。 | |
| 高尔夫球具保障 | 3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期间内,因所拥有的高尔夫设备在合法经营的高尔夫球场被盗窃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损失。 | |
| 高尔夫一杆进洞 | 2000元 | 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进行境外或境内旅行时,在任何有正规经营执照的高尔夫球场内进行比赛或友谊赛时。成功获得“一杆进洞”佳绩(此须有除当事球员及其随从之外一个目击证人(包括球童)),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支付被保险人当日在该高尔夫球会酒吧内庆祝的消费。 | |
| 个人及宠物责任 | 60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期间内,因自身行为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被保险人在境内日常居住地住所内饲养的犬类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损失。 | |
| 雇主慰问探访费用 | 1.2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前往境外或境外工作时因遭受严重伤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补偿被保险人的雇主或其委派人员因前往被保险公司所住医院所在地慰问探访而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支出。 | |
| 商旅随身设备 | 60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商务旅行时,因被盗窃、抢劫与抢夺,或所住宿的酒店或所搭乘的飞机、火车、轮船承运人处理失当所致的毁损、损坏或遗失致其所有并随身携带、穿着或置于行李箱、手提箱或类似容器内携带的商旅随身设备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损失。 | |
1、本产品由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上海有分支机构,客户从慧择保险网购买,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务均可由慧择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2、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8至70周岁(含18、70周岁),被保险人常住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本产品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4、如投保一年期保障计划,不限出行次数,每次出行天数最长183天;短期计划限出行一次。
5、本产品由安联保险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客户服务热线:400-800-2020(境外:+86 20 8513 2999)。
6、本产品自2014年9月13日(含)起,不承保旅游目的地为菲律宾的投保;2014年9月13日(不含)之前投保的客户不受影响。
7、本产品承保出行全球(菲律宾、伊拉克除外)。
8、本产品未起保前可提供拒签全退及一次免费变更服务,须向我司变更退保专员提出申请,操作流程请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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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产品提供中英文互译保单,可满足使馆对英文保单的要求。电子保单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彩色打印后可去使馆办理签证,方便快捷;根据签证的实际情况,建议您提前准备一份保单复印件给使馆备份。
11、本产品自2014年8月1日(含)起,不承保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Tutu车或摩托车期间的意外伤害,2014年8月1日(不含)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受此限制。
12、2014年10月16号(含)之后购买本产品的,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2014年10月16号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制。
13、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有日常居住地和工作地。不承保回原国籍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