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性犬除外条款
华安财险(备-责任)[2016](附)5-8号

本保险为犬类宠物饲养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不承保烈性犬未圈(拴)养或出户后引起的赔偿责任。

烈性犬具体包括:
1、獒犬类。含西藏獒犬、纽波利顿、巴西非拉犬、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斗牛獒犬。
2、斗犬类。含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牛头梗、美国斯塔福斗牛梗。
3、牧羊犬类。含中亚牧羊犬、克罗地亚牧羊犬、塔塔尔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里牧羊犬。
4、猎犬类。含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猎熊犬、德国猎梗、苏俄猎狼犬。
5、其他犬类。含杜宾犬、拳师犬、罗威纳犬、大丹犬、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时玛利诺斯犬、伯恩山犬、罗德西亚脊背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爱尔兰赛特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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