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女士 | 基本保额: 30万 | | 保险费: ¥2994.00 |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至70岁 | |||
年龄: 30 | 缴费方式: 20年交 |
1、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3万元(不含已赔付重疾及其所属组其他重疾);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6万元(不含已赔付重疾及其所属组其他重疾);
4、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9万元(不含已赔付重疾及其所属组其他重疾);
5、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42万元(不含已赔付重疾及其所属组其他重疾);
6、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险金:45万元(不含已赔付重疾及其所属组其他重疾);
7、身故保险金:30万元;
8、中症疾病保险金:15万元(不同种中症疾病累计可赔付两次);
9、中症疾病豁免:豁免后期保险费;
10、轻症疾病保险金:9万元(不同种轻症疾病累计可赔付3次);
11、轻症疾病豁免:豁免后期保险费。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海保人寿倍加尔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海保人寿[2019]疾病保险037号 |
附加条款 | |
海保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海保人寿[2019]疾病保险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