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3.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4. 主动脉内介入手术
5.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
6. 重症头部外伤
7. 单个肢体缺失
8.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9. 原位癌
10. 听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理赔
11. 深度昏迷72小时
12. 人工耳蜗植入术
13. 早期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14. 早期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15. 早期进行性脊髓性肌萎缩
16. 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7. 中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8. 角膜移植
19. 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20.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1. 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22. 硬脑膜下血肿清除手术
23. 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24. 中度瘫痪
25. 中度严重克雅氏症
26. 中度重症肌无力
27.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28. 单侧肺脏切除
29. 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
30. 微创颅脑手术
31. 轻微脑中风
32. 视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理赔
33. 肝脏手术
34. 胆道重建手术
35. 双侧卵巢切除术
36. 单侧肾脏切除
37. 肝叶切除
38. 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1、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1、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