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 轻微脑中风
4.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5. 视力严重受损
6. 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7. 主动脉内手术
8.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 重度头部外伤
10. 单个肢体缺失
11. 特定周围动脉狭窄的血管介入治疗
12. 严重脑炎或脑膜炎
13. 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4.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15. 单侧肺脏切除
16. 早期肝硬化
17. 肝脏切除
18. 腔静脉过滤器植入术
19. 肺间质纤维化病
20. 深度昏迷72小时
21. 双侧卵巢切除术
22. 双侧睾丸切除术
23.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24.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25. 慢性肾功能衰竭
26. 慢性肝功能衰竭
27. 中度瘫痪
28. 中度阿尔茨海默症
29. 中度脑损伤
30. 中度帕金森氏病
31.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32.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33. 中度溃疡性结肠炎
34.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35. 中度重症肌无力
36. 早期象皮病
37. 心包膜切除术
38.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39. 因肾上腺皮脂腺瘤切除肾上腺
40. 肺功能衰竭
41. 单耳失聪
42. 听力严重受损
43. 角膜移植
44. 单目失明
45. 于劲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46. 肝叶切除
47. 植入心脏起搏器
48. 早期系统性硬皮病
49. 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50.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