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食物过敏;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内、外科手术或其他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8、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9、猝死、疾病或其他自身身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心脏骤停、呼吸衰竭、急性病突发等外来伤害之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