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名: 慧先生 | 基本保额: 853400元 | | 年交保险费: ¥10万元 |
性别: 男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40周岁 | 缴费年限: 10年交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到达年龄 返还比例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以上 120%
若慧先生于交费期满日之前(含)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给付(已交保险费乘以返还比例,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若慧先生于交费期满日之后(不含)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给付(已交保险费乘以返还比例,现金价值,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三者的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到达年龄所对应的返还比例按下表确定(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单年度-1):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人寿”)承保,横琴人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江苏省境内设有分支机构,横琴人寿分支机构信息可详见官网信息公示(官网地址:http://www.hqins.cn)。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广东省(含深圳市)。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理赔、投保咨询、报案索赔、批改退保全流程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您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可提供纸质保单和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由保险公司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其余须知:
缴费年限 |
趸交 |
3年 |
5年 |
10年 |
15/20年 |
承保年龄 |
0-75周岁 |
0-65周岁 |
0-60周岁 |
0-55周岁 |
0-45周岁 |
主条款 | |
横琴传世金彩(福享版)增额终身寿险条款 | 横琴人寿[2022]终身寿险006号/横琴人寿发〔2022〕1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