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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 | 15天 |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湖北、广东、上海、江苏、河北、浙江、天津、山东、深圳、福建、广西、辽宁、苏州、湖南、安徽、河南、四川、山西、青岛、无锡、陕西、宁波设有分公司。在慧择投保时,保险产品仅限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安徽省、青岛市、广东省(除深圳市)、深圳市、四川省地区具有固定居住地的客户投保。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犹豫期退保、理赔报案、保单信息变更等常规保全项目的全流程线上服务。 |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 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有损失。 |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您可通过登录中信保诚人寿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进行查阅及下载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风险提示 |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
其余须知:
交费期:可选择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8年交、10年交、20年交,投保年龄与交费期的要求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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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年龄 |
可选择交费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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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5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8年交、10年交、20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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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8年交、10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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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8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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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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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周岁 |
趸交、3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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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周岁 |
趸交 |
| 主条款 | |
| 中信保诚「鸿利多多」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条款 | 中信保诚人寿[2025]终身寿险 021 号/中信保诚[2025]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