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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期 | 15天 |
| 等待期 | 90天 |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湖北、广东、上海、江苏、河北、浙江、天津、山东、深圳、福建、广西、辽宁、苏州、湖南、安徽、河南、四川、山西、青岛、无锡、陕西、宁波设有分公司。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港澳台除外),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犹豫期退保、理赔报案、保单信息变更等常规保全项目的全流程线上服务。 |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
| 费用扣除 | 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并且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其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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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
可选择交费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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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5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9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交至55周岁、交至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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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5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9年交、10年交、15年交、交至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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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9年交、10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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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 |
| 主条款 | |
| 中信保诚「和睦相随」终身护理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条款 | 中信保诚人寿[2025]护理保险084号/中信保诚 [2025]2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