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女士,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华夏玉如意(稳赢版)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保险期间终身,年交保费10万元。保单利益如下: 。
慧女士,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华夏玉如意(稳赢版)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保险期间终身,年交保费10万元。保单利益如下: 。
姓名: 慧女士 | 基本保额: 34300元 | | 年交保险费: ¥100000 |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30周岁 | 缴费方式: 10年交 |
1、年金
2、特别关爱金
3、身故保险金
4、全残保险金
5、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6、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注:以上仅为案例,具体的保险给付条件及合同终止等内容以本产品条款为准。
犹豫期 | 10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陕西、北京、河南、江苏(含苏州、无锡)、山东(含青岛)、安徽、内蒙古、湖南、四川、云南、河北、广东(含深圳、东莞)、浙江(含宁波)、上海、天津、江西、海南、黑龙江设有分公司。在慧择投保时,仅限在深圳地区投保,您可以通过中介机构、华夏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其客服热线享受保单服务。 |
线上服务 | 华夏保险提供线上自助、客户服务电话、邮件方式等途径享受保单查询/保单下载/账户变更/联系信息变更/退保/理赔报案等多项优质服务。 |
如实告知 |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否则可能影响您、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一、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 二、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四、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五、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退保损失 | 一、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10日内(含第10日)为犹豫期(通过商业银行代理渠道购买的,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致电95300申请,会有专员联系协助办理。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统一签发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产品首期及续期保费均由华夏保险收取,所有产品均可以提供电子发票。如有需要,签收回执犹豫期后您可在华夏官微直接申请或拨打华夏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300进行申请,华夏保险将在收到申请后10天左右联系客户寄出。 |
其余须知:
交费期 |
趸交 |
5年交 |
10年交 |
最大投保年龄 |
70周岁 |
65周岁 |
60周岁 |
主条款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如意(稳赢版)年金保险条款 | 华夏人寿[2020]年金保险060号/华保[2020]431号 |
附加条款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葵花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 华夏人寿[2021]终身寿险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