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
¥60.00
¥45.00
¥170.00
¥40.00
¥60.00
¥115.00
¥115.00
¥45.00
¥51.00
产品特色 | 保障全面,涵盖境内外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个人财物保障,提供美亚电子保单,方便快捷;24小时全球紧急医疗救援和旅行支援服务。 | ||
保险期限 | 1年 | ||
保障内容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意外身故及残疾 | 50万元 | 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 | |
烧伤 | 50万元 | 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致烧伤,保险公司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 | |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 | 50万元 | 在旅行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 |
医药补偿(医疗费用) | 100万元 | 境内旅行疾病限额1000元。 | |
医药费是否提前垫付 | 是 | 发生意外事故后,投保人因无法自行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不能及时缴付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代为垫付。 |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实际费用 | 若被保险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指定的服务机构安排及提供医疗运送和送返的服务。 | |
身故遗体送返 | 实际费用 | 丧葬保险金以1.6万元为限。 | |
慰问探访费用补偿 | 8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身故或者因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且住院连续十天以上,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保险公司给予费用补偿。 | |
随身财产 | 8000元 | 每件限额为1500元/次,手提电脑和投影仪限额为3000元。 | |
个人钱财 | 2500元 | 赔偿个人被窃或被抢的个人钱财。 | |
旅行证件遗失 | 1万元 | 赔偿被保险人为重置因被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支付的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用。 | |
旅行期室内财产损失 | 5000元 | 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坐落于保险单载明地址的房屋内的室内装潢、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每件或每套物品限额1000元) | |
旅程延误 | 600元 |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该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且延误连续达到保险单所载的时间,每延误5小时,赔偿300元。 | |
行李延误 | 2000元 | 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抵达预定目的地后,由该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保管及随行托运的行李未在保险单所载时间内送抵,本公司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每延误8小时,赔偿500元。 | |
个人责任 | 100万元 | 承担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 |
高尔夫一杆进洞 | 1600元 | 在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在任何正规的高尔夫球球场中,创下“一杆进洞”的佳绩,保险公司给付该被保险人其因此而必须支付的费用。 | |
ATM提款抢劫 | 2000元 | 在旅行期间以银行卡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现金时或之后的三十分钟内因任何抢夺或抢劫行为而遭受损失,赔偿被保险人相关费用。 | |
银行卡盗刷 | 2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被保险人丢失或失窃的银行卡或该银行卡内的资料,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相关费用。 |
1、本计划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保,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佛山、中山、惠州、东莞、深圳设有相关分支机构,客户通过慧择网购买的保险产品,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慧择网协助您办理。
2、此产品承保年龄为18周岁-80周岁(含18周岁和80周岁)。71-80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为原保障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保障期限为一年,本计划保障的最长旅行期限为90天。
4、本产品未起保前可提供拒签全退及一次免费变更服务,须向我司变更退保专员提出申请,填写《美亚旅行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若已起保退保,则按条款中未满期保险费退费。
5、本产品仅提供定额发票,如有需要,请致电客服热线:4006-366-366。
6、本产品提供24小时全球紧急救援服务,救援热线:+86 400 888 3080,全天候为您提供保障。
7、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缅甸、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8、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补偿,则本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但需扣除被保险人任何已取得之医药费用补偿。
9、本产品提供中英文互译保单,可满足使馆对英文保单的要求。美亚电子保单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彩色打印后可去使馆办理签证,方便快捷;根据签证的实际情况,建议您提前准备一份保单复印件给使馆备份。
10、商务旅行指被保险人以商务为目的的旅行,不包括被保险人往来其日常居住地与日常工作地或被保险人的个人旅游或旅行。
11、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美亚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游险产品,则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建议需要增加保障的客户可以同时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旅游险产品。
12、仅投保年单的客户可获得实体救援卡。
13、在您成功投保本产品后,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周末及节假日顺延)为您出具电子保单。如有疑问,请拨打慧择客服热线4006-366-366。
索赔项目 | 索赔文件 | |
索赔均须提供 | 1)美亚旅游保险索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银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4)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复印件(涉及境外旅游) 5)被保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6)需提供由公司出具的出差证明原件(涉及商务旅游) | |
旅行延误 | 承运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注明延误时间及原因; 机票/登机牌、船票原件。 | |
行李延误 | ||
旅行变更 | 旅游公司出具的原计划旅行行程安排表及实际旅行行程; 导致该次旅程改变原因的证明原件(包括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死亡证明、伤者/死者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警方证明); 已交的旅行费用正式发票/收据原件; 该次旅程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的证明或因目的地改变而额外增加费用的证明。 | |
随身财产 | 当地警方记录原件(须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警); 酒店、承运人等其它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 损失物品清单及发票,详细列明购买日期及金额; 维修报价单或收据原件。 |
个人钱财 | 现金/旅行支票/汇票的来源证明, 如兑换单。 | |
旅行证件遗失 | 重置护照及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 额外支出的旅行及住宿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 。 | |
医药补偿 |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原件; 医院签发的医药费/住院费收据原件; 出院小结、住院清单以及医院出具的所有检查报告单原件。 | |
每日住院津贴 | ||
身故保险金 | 警方证明原件(如有); 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原件 ; 被保险人死亡证及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原件; 继承人继承权及份额公证书原件。 | |
伤残保险金 | 警方证明原件; 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原件; 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原件。 | |
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 上述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所需索赔文件; 所搭乘交通工具的票据原件; 所搭乘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运输营运执照及公司证明。 | |
慰问探访费 | 探访旅行食宿费用证明及往返旅行票据; 被保险人身故或住院证明; 探访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 |
家居保障 | 警方/消防报告原件; 事故现场照片; 损失清单; 重新购置或维修发票原件。 | |
个人责任 | 警方证明原件(如有); 赔偿协议原件 / 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赔偿给付凭证原件; 显示意外发生现场及第三者的财物损失或身体所受的伤害的照片(如有)。 当地警方、使领馆或有关当局出具的注明被保险人被绑架或非法拘禁日数的书面证明; | |
绑架及非法拘禁 | ||
银行卡盗刷 | 发卡机构出具的载有丢失或失窃银行卡之前的48 小时内发生的银行卡提款或刷卡记录的对帐单; 向警方报案的记录; 向银行报案的记录。 | |
ATM提款抢劫保障 | 当地警方报案证明; ATM 取款凭证或者发卡机构出具的损失当月的银行卡对帐单。 | |
高尔夫一杆进洞 | 旅行证明文件; 相关费用的支付票据; 高尔夫球场提供的“一杆进洞”书面证明。 | |
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补偿 | 1.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须提供: 1)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其他相关类似证明; 2) 索赔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类似证明; 3) 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其他相关类似证明; 4) 该名未成年人的返程机票; 5) 签转或退还已购买回程机票或电子机票的费用凭证(如适用); 2.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须住院治疗,则须提供: (1) 医院出具的病历记录及主管医师出具的病重证明; (2) 该名未成年人的返程机票; (3) 签转或退还已购买回程机票或电子机票的费用凭证(如适用); (4) 索赔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