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批单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依本批单的规定作以下修改:

“总则”第三条修改为“被保险人应为3周岁(含3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本合同的所有其它规定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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