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超龄人员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富邦财险(备—意外)【2013】(主)1079号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条款是主险合同的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保险责任
经投保人申请,保险人同意,鉴于投保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对于其他条件均符合主险条款的约定,仅年龄超出限制的自然人,保险人可以扩展承保。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所适用的主险或附加险保险费的基础上分别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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